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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法論處首例 賣剪標服飾 奇威負責人判刑半年 刑法論處首例 賣剪標服飾 奇威負責人判刑半年更新日期:2011/04/09 04:11 〔自由時報記者林毅璋、周敏鴻、鍾佳欣/台北報導〕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昨表示,「進口異常商品聯合稽核大隊」自去年五月成立,出現首例因「商品標記虛偽不實」,被判決有罪者,即為國內著名女裝品牌「奇威(Key Wear)服飾」,這也是國內積極查緝偽標與剪標商品以來的首例。據了解,負責人一審被桃園地方法院判刑六個月,緩刑二年。標檢局︰只處罰效果有限標檢局指出,偽標與剪標的商品多來自中國與東南亞,以往用「商標法」處罰,都僅要求下架回收,效果有限。為有效遏止歪風,檢方現在都會考量是否優先以「刑法」論處。犯後態度良好 緩刑兩年奇威服飾負責人何博文、桃園物流中心現場負責人林建陞,為了讓消費者誤認奇威服飾都是台灣製造,民國九十七年十一月起,涉嫌指揮員工將中國製造的衣物裁切、修剪標籤,將衣物產地全標為「台灣製造」,到各地直營店或加盟店販賣,數量多達三十五萬餘件,兩人因妨害農工商罪分別被判六月、四月徒刑,都緩刑兩年。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判決指出,從九十七年十一月到九十九年六月止,他們用這種手法變更製造地點的衣物,多達三十五萬四千七百一十六件。奇威名品︰不做任何回應法官認為,何、林兩人明知衣物產地是中國,卻標記為台灣製造,對於消費者的權益影響很深,但他們犯後坦承、態度良好,判決緩刑兩年。另外,何博文需支付十萬元、林建陞支付五萬元給國庫,還能上訴。對於剪標案相關判決,奇威名品表示,不做任何回應。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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